2011年在香港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案中敗訴的商人陳振聰,星期四遭陪審團裁定偽造遺囑及使用虛假文書兩項罪名成立。星期五法官重判陳振聰12年,兼付200多萬元訟費。法官斥責他無恥、邪惡、極度貪婪,利用龔如心的寂寞、哀傷和信任犯案。
法官並斥責陳振聰不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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