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月26日訊】曾經轟動一時的太原強拆命案,在死者逝去兩個半月後終於開庭審理,一直被當地司法部門刻意從案件中隱去的政府身影,也開始顯露出來。
1月24號,山西省太原市“10•30” 拆遷血案,在太原中院1號法庭開庭審理,17名犯罪嫌疑人分別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包庇罪等罪名被起訴。
被害人孟福貴的兒子,復旦大學博士生孟建偉在博文中表示,他認爲公訴人有涉嫌包庇犯罪嫌疑人和相關責任人罪行的嫌疑。孟建偉表示,在起訴書上,犯罪嫌疑人所屬的政府單位被錯寫成個人註冊公司,而這家公司負責人是強拆“指揮者”武瑞軍。
法庭上,這名保安頭目武瑞軍當庭指出:強拆的決策者和具體負責人是當地副區長和黨委書記。他還表示,強拆行動是由拆遷動員大會確定的,而參加動員大會的有區建設局、執法局和相關地方大小官員。
武瑞軍說,他們所在的太原市保安公司---晉源分公司機動大隊人員的工資都是由太原市政府指派鄉鎮街辦等單位支付的,案發前,金勝鎮政府已經支付給了他們10萬元勞務費。
武瑞軍並說,“拆出人命”後,晉源區金勝鎮黨委書記親口承諾給他20萬元“善後”,而武瑞軍得知出事後,還曾到晉源區副區長的辦公室裏商量對策。
據大陸媒體報導,十多個被告的家屬也在喊冤,說他們的親人“被政府耍了”,“不爲掙那幾個工資我們逼瘋了去拆人家嗎?”
報導還說,孟建偉的代理律師李勁松和劉亞軍表示,他們不能容忍太原市檢方“砍去”整個案件中的政府身影,只做一個單純的“故意傷害案”訴訟。
網友的評論也都要求懲辦幕後主使,如:“政府是幕後黑手,嚴懲鎮、區級政府相關人員。” “幕後指使者必須承擔刑事責任,“集體研究”也難逃法律的制裁!“集體”不是刑事犯罪的保護傘!” “強烈呼籲法院要行公正嚴懲主謀、槍斃兇手。”
2010年10月30號凌晨,拆遷人員強行翻牆進入村民孟福貴家中,並用鎬把和磚頭將他打死,屍檢報告記載,孟福貴的頭骨被砸碎成11塊。孟福貴在復旦大學讀博士的兒子孟建偉,為了替父親討公道,在博客上對事件進行了長達87天的直播。
新唐人記者周玉林、薛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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