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撤案 新唐人記者促警方道歉

【新唐人2011年9月17日訊】香港警方日前根據律政司指示,全面撤銷對新唐人實習記者蔡珮雯的指控。電視臺及蔡珮雯要求警方作出公開道歉。代表律師、民主黨主席何俊仁也說,警方僅銷案並不足夠,日後仍會面對非法拘捕的控罪。

在7月1日晚上遭警方非法拘捕及禁錮的新唐人實習記者蔡珮雯,星期三接到警方來電表示,收到律政司指示不進行檢控,並將銷毀之前拘捕她時簽具的所有文件。蔡珮雯星期四前往香港仔警署辦理手續,接待的警員表示,由於證據不足,不會再進行任何的檢控行動。

蔡珮雯表示,事實證明,警方之前一直指稱她參與非法集會是說大話。

新唐人實習記者蔡珮雯:過了幾個月它(警方)依然找不到證據,證明我當時有任何示威行動。我覺得它有需要向公眾交代清楚也向我交代清楚,我覺得它現在還欠一個交代而且欠一個道歉。

正在協助蔡珮雯控訴警方的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議員強調,警方僅僅銷案並不足夠。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有一個事實是很清楚的就是警方的確沒有證據證明蔡小姐是參與非法集會或是未經授權的集會,所以當日它的拘控、拘留和逮捕可能構成一個非法的行為。」

新唐人香港記者站發言人朱長民對港府通過銷案間接承認錯誤表示歡迎,但他強調,電視臺要求警方公開道歉,並繼續保留就事件追究責任與追討賠償的權利,希望能伸張正義,查明真相。何俊仁表示會繼續協助蔡珮雯循民事訴訟索賠。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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