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ada迫員工做9hr 違法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11月15日訊】國際知名精品品牌Prada台北專櫃,遭員工投訴,每天被要求工作9小時,超過法定工時1小時,違反勞動基準法,北市勞工局在調查之後,發現確實有超時工作的情況 。

台北市勞工局局長 陳業鑫:

「依照勞基法第30條第一項的規定,應該是每日上限,正常工時是8小時,其他都要算延長工時的部分。如果要進行調配的話,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依照勞基法30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如果有工會要經過工會的同意;如果事業單位沒有工會,要經過勞資會議的協商或者同意。我們現在查獲的業者,他是把正常工時,延為9小時,超過1小時,因為也沒有補正勞資會議同意的相關資料,我們現在要請他們7日內要來陳述意見。」

被檢舉的,就是設在台北101三樓的這間Prada專櫃,業者星期二並沒有出面回應,但勞工局說,因為超時工作僅僅一小時,情節並不算嚴重,目前僅要求業者提出書面說明,暫時不會開罰30萬元。

但勞工局還會繼續對北市其他百貨公司稽查,了解最近周年慶期間,員工是否也有超時工作的情況。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