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繫安全帶 警今大執法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2月1日訊】汽車後座繫安全帶的新規定,今天(1日)正式上路,警方展開全國大執法,上午警方攔檢取締時,也發現有計程車後座的兒童沒繫安全帶,由於兒童未繫安全帶8月起才開罰,警方勸導後,民眾也隨之改進。

警方攔檢:

「不好意思喔,檢查一下後座乘客有沒有繫上安全帶。」

警方一早在路口設立攔檢站,新制上路第一天,有計程車後座的兒童,沒繫上安全帶。

計程車司機:

「他的(身高)好像比較矮,他拉(安全帶)的沒有那麼順,就比較不好拉。」

還好兒童未繫安全帶8月起才開罰,警方勸導民眾改善。

民眾:

「我們這個車子,比較老了,(沒有,他這個車沒有安全帶的設計)。」

這輛小型客貨兩用車,後座沒有裝設安全帶,也是狀況,警方確認是97年前出廠的車型,不予開罰。

被稱為孫穗芬條款的新規定,2月1日正式上路,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平面道路罰1500元,國道和快速道路,罰3000~6000元,成人乘客,2月1日就開始取締,4~12歲兒童後座不繫安全帶,8月1日才開罰。

警方(演練):

「你沒有繫安全帶。」

乘客(演練):

「司機就沒有跟我講啊!」

司機(演練):

「你上車我就提醒你了,怎麼沒有?一上車我就提醒你了。」

乘客(演練):

「我沒聽到啊!」

警方(演練):

「兩位不要激動。」

乘客(演練):

「你這樣對嗎?你這樣就不對啊!(不要吵架)。」

警方演練的內容,很可能發生在現實生活中,將來民眾搭計程車,一旦經司機提醒或車上貼有標語,罰的就是乘客,不過倘若後座乘載未能依規定繫安全帶的幼童, 或持有不適合繫安全帶醫院證明的乘客,可以不罰,民國80年7月1日前領照的小客車,及97年之前出廠,未裝置安全帶的小型客貨兩用車,也是處罰例外,其 餘一律得遵守規定,包括孕婦在內。

孕婦:

「安全帶的腹帶部分,要放在大腿上,不要壓到腹部,胸帶部分,把胸帶放在胸部正中央,這樣就可以了。」

新制上路,警方將展開強力執法,提醒您,注意乘車安全,更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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