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惡棍市長抵台 法輪功刑告殘害人群罪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2月20日訊】臺灣大選後,第一位被指控沾滿中國民眾鮮血的中共官員被放行訪台。現任北京市長郭金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圖博團體,從提出申請入境後,爭議不斷,學界、 政界及人權界強烈要求拒絕他入境。上週四,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在律師團陪同下向高檢署遞狀控告郭金龍違犯「殘害人群治罪條例」及「兩公約」規定,要求高檢署儘速偵辦、逮捕郭金龍。郭金龍所到之處,持續面臨全台各地反迫害的追討聲浪。

在台灣媒體與境外媒體關注下,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按鈴控告北京市長郭金龍,違犯「殘害人群罪」及「兩公約」規定,要求高檢署傳喚這兩週來被臺灣民團、 立委及北市議員要求拒絕入境的惡棍市長。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 朱婉琪:「把這個煽動仇恨、酷刑法輪功學員以及破壞宗教自由的北京市的郭金龍市長,在他來台期間,進行偵辦。如果我們司法的腰桿能夠直起來,能夠依照國際 人權的標準來進行管轄的話,會讓陸生,和那些在中國從事和推動民主法治的人,有一個希望」 (2012.02.16)

事實上,這次檢方也展現態度,據法輪功律師轉述,內勤檢察官聽完告訴人陳述後,隨即要求法輪功提供郭金龍來台行程及照片,律師並在郭金龍抵台前完成陳報, 並在陳報狀中再次要求將郭金龍傳喚、逮捕。

司改會執行長 林峰正:「看起來目前只有司法機關,有可能對這件事情有一個比較公平處理。我覺得這個壓力持續在累積中,這個壓力應該要讓他繼續下去,至少在民主防衛上 面,我覺得應該要繼續做這樣的事情。」

台灣司改會認為,控訴中共惡棍的行動要持續。其實美國加州北法院已經對前任市長劉淇做出缺席審判,指出劉淇對於北京警察酷刑法輪功學員惡行必須負指揮監督 責任,並不得享有外交豁免權。台灣會不會跟進,也是人權界探討的議題。

去年來台演講的前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專 曼弗雷德‧諾瓦克,對於法輪功連環告中共人權惡棍,他公開表示,台灣應該啟動司法管轄權。

前聯合國酷刑問題特專 曼弗雷德‧諾瓦克:「如果那個人來到臺灣,你有足夠的證據懷疑此人犯下這些罪行,正如我們剛討論的 (種族滅絕罪),那麼台灣有責任立即逮捕這個人。不過,許多政府有一種印象,這個責任只來於外來的引渡請求,這是不對的。唯一的要件是,只要在貴國領土 上,那麼你就必須逮捕他,然後你需要作初步調查,當然,這個人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權利。」 (2011.11.11)

從2009年12月開始,台灣法輪功陸續對九位入境的中共官員提出刑事控告,2010年,一個多月內,就有四位人權惡棍挨告,在台所到之處,面臨反迫害聲浪。

他們包括(前)河南省委書記 徐光春 、廣東省長 黃華華 、 陝西省長 趙正永、國家宗教局長 王作安 、湖北省610辦公室組長 楊 松 、北京副市長 吉林 、遼寧省長 陳政高 、安徽省長 王三運,及北京市長郭金龍。

法輪功司法行動受到兩岸三地法政界、聯合國人權專家關注。中共迫害法輪功未停,人權劊子手進入台灣的每一步,都面臨著罪行被揭發、挨告與受審的巨大壓力。

採訪撰稿:陳真

攝影後製:阜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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