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訊陳啟祥.程女 轉為汙點證人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7月8日訊】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收賄案,這一個星期以來可以說是密集的展開收索以及約談的行動,而在昨天(7號)甚至是二度傳喚爆料的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以及他的女友程彩梅,經過十個鐘頭的訊問,晚間二人請回,而陳啟祥的委任律師顧立雄就說,陳啟祥早在6月30日第一次訊問的時候,就兼具了被告以及證人的身分,也就是轉為汙點證人,未來將可能獲得減刑或者是免除期刑。

記者 VS. 委任律師 顧立雄:

「有沒有請檢察官給你保護?」

結束10個小時馬拉松式的訊問,地勇公司陳啟祥和女友程彩梅一臉疲憊離開特偵組,據了解程彩梅因患有心臟疾病,在進入特偵組後檢察官讓她休息2個鐘頭才開始應訊,這次兩人會再度遭到約談,為的就是要釐清6300萬行賄完整原貌,以及檢察官查扣林家的7500萬元款項,陳啟祥是否還有其他見不得光的行賄行為。陳啟祥有問必答,為的就是希望爭取更多法律空間。

陳啟祥委任律師 顧立雄:

「汙點證人我們在那一天(6/30)一開始就已經有請求了。檢察官有至少在筆錄上,那一天星期六嘛,那一天第一次訊問就已經有同意了。(所以證人保護書是已經給他了嗎?)記名筆錄已經表示同意,(所以算是有免死金牌了嗎?)我想這個 他本來就是檢舉人嘛,沒有說免死不免死的問題。」

陳啟祥委任律師 高涌誠:

「自首本來就是被告,所以我再次強調說,被告是我們自己的選擇。(那到目前為止,特偵組認同你們自首這一段嗎?)看起來沒有不認同啊。」

律師強調陳啟祥6月30日首度應訊時,就已經是被告兼證人身分。

二度約談陳啟祥全盤托出,根據貪汙治罪條例,行賄者自白,將可獲得減刑或者是免除期刑。總而言之,陳啟祥身分已經算是汙點證人。

陳啟祥委任律師 高涌誠:

「生意人本來就是與人為善,今天是這樣的一個檢舉,他(陳?祥)也是一百個不願意。但是他真的是被逼到走投無路。」

陳林索賄案律師強調沒陰謀,陳啟祥首度拘提到案時主張自首。且安全受到威脅,檢方依證人保護法同意給予保護。不過林益世也出招,6日檢方首度借提,林益世採取策略,只認錢不認罪,企圖將收取的6300萬元轉成佣金,躲避立委職權,違背職務收賄罪,陳啟祥委任律師團從遞送自首狀刻意要陳啟祥成為被告自白轉變成汙點證人。為的就是希望特偵組將全案定調貪瀆案,檢方、陳啟祥、林益世三方攻防,這場仗還有得打。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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