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花冠洩密有罪易科罰金 保住縣長大位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7 月 28 日訊】嘉義縣長張花冠,因涉入採購弊案,一審認定洩密罪判刑4年2個月,經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今天上午宣判,改判1年10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代表張花冠不用入監服刑,算是暫時保住,縣長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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