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台南維冠樓塌奪115命 二審宣判還是5年!

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在2016年2月6日的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建商林明輝等五人在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同樣判刑五年。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7 月 28 日訊】台南市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在2016年2月6日的地震中倒塌,造成115人死亡,建商林明輝等五人在一審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五年。二審台南高分院今天宣判,同樣判刑五年。

據中央社報導,五名被告分別是維冠公司負責人林明輝、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大合鑽探技術公司結構技師鄭東旭。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4時宣判,審判長陳珍如宣布原判決撤銷,台南高分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判決五名被告有期徒刑五年,併科罰金新台幣九萬元。

在判決之前,維冠金龍權益促進協會今天下午已發出聲明表示,不論判決結果如何,最親愛的家人再也回不來與我們團聚,真心希望這些失去的生命,能讓政府有所省思,修正現行建築法規讓建商與營造商有所警惕,別再有第二棟維冠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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