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購買感冒藥止痛藥 當心成分過量引命危

(圖:健康傳媒)

文:馬姍妤(健康傳媒) 

新北市1名48歲張姓男子從事搬運工作長達20年,某日搬運過程中不慎扭傷右手腕,痛苦難耐讓他無法專心工作,於是服用含乙醯胺酚(acetaminophen)成分的止痛藥,卻在服用後陸續出現皮膚紅腫、脫皮及水泡等現象,就醫確診為史蒂芬強生症候群(Stevens-Johnson syndrome, SJS),經治療後才從鬼門關前被拉回。

  乙醯胺酚能以阻斷腦中樞神經訊號來消除疼痛感,緩解頭部、牙齒、關節、神經等各種疼痛,也可用於退燒。市面上常見的綜合感冒藥、止痛藥、退燒藥及沖泡式感冒熱飲都可能含此成分,但包裝上可能會標示膜衣錠或緩釋錠等不同劑型,其中緩釋錠為緩釋口服劑型,是為了減少使用者服藥次數,讓藥品在體內慢慢釋放出來,藉此穩定藥品在血中濃度

  然而,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今年4月發布「acetaminophen成分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指出歐洲藥品管理局認為,含乙醯胺酚成分的緩釋劑型與速效劑型不同,處理2種劑型過量的方法也不盡相同,且許多乙醯胺酚過量案例無法判斷導致過量之劑型。因此,食藥署建議,民眾就診或選購指示藥品時,應主動告知醫師、藥師目前用藥情形,避免重複服用同一成分的藥物,造成劑量過高而發生不良反應,尤其含乙醯胺酚藥品更應遵照醫囑使用,且勿併服酒精飲品。

  食藥署表示,過去曾有民眾使用含乙醯胺酚成分藥品造成急性肝衰竭的案例,甚至可能導致肝臟移植及死亡,原因多半是每日攝取超過4000毫克且超過1種以上的乙醯胺酚藥品;另外,食藥署也提到少數服用後造成嚴重且差點致命的皮膚不良反應案例,例如急性全身發疹性膿皰病、史蒂芬強生症候群及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等。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提醒,服藥期間若出現皮膚紅疹(紅)、嘴唇腫(腫)、發燒(熱)、喉嚨痛(痛)、眼睛不適及口腔潰爛等症狀,可能為藥物過敏反應之前趨症狀,應先停止用藥、儘速攜帶藥物回原開立處方醫院即時診斷治療,千萬不要到處求醫。如正當使用合法藥物卻發生難以預期的嚴重藥物傷害,且達住院以上等級時,可向藥害救濟基金會諮詢藥害救濟申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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