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人生最後一程自己做主

「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正式施行,民眾趁健康時規劃生命末期的醫療照護,簽屬預立醫療決定書,人生最後一程自己做主。(圖/大紀元)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2 月 26 日訊】「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正式施行,屏東基督教醫院自1月7日開辦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迄今已完成10份預立醫囑,其中就有兩家共八人領風氣之先完成「預立醫療決定書」簽署上傳。 

60歲的蘇媽媽幾年前看到自己母親反覆住院,每當醫師問「要不要救?」時,兄弟姊妹沒人敢說不,只好讓母親身上佈滿急救用的醫療管路,又壓又電,最後走時可說是體無完膚,親眼目睹那種辛苦、痛苦,蘇媽媽餘悸猶存,於是力邀妹妹一起來簽署,避免日後家人陷於「救與不救」的掙扎,免除愧疚與自責的壓力。 

中華小腦萎縮症病友協會秘書長涂衛成和爸媽、哥哥一家4口也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涂衛成表示,在自己有決定能力時,選擇適合自己的醫療照護模式,預立醫療照護不但顧及個人在生命後期的尊嚴,也能有效的預防醫療資源的浪費,讓照護能多一個選項。

「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正式施行,民眾趁健康時規劃生命末期的醫療照護,簽屬預立醫療決定書,人生最後一程自己做主。(圖/大紀元)
「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年1月正式施行,民眾趁健康時規劃生命末期的醫療照護,簽屬預立醫療決定書,人生最後一程自己做主。(圖/大紀元)

屏基家醫科醫師蘇慶豐,同時也負責屏基安寧病房、緩和醫療門診,深感當疾病已經不可治癒,延長瀕死過程的無謂醫療徒增病人痛苦,因此當病人自主權利法通過後,便跟太太、媽媽、阿姨一家人率先簽下「預立醫療決定書」。

蘇慶豐表示,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須年滿20歲及二親等親屬陪同下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與醫師、護理師、社工或心理師會談討論,未來面臨生命末期、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狀態、極重度失智或其他經政府公告之重症等5種特定臨床狀況,自己是否要接受維持生命治療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例如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鼻胃管灌食、胃造廔管灌食等醫療照護。

蘇慶豐指出,對於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不可逆轉之昏迷的病人與家屬來說,長年照護下來,體力、經濟、心靈都備受煎熬。民眾若能在身體健康的時候為自己未來的醫療照護先做準備,那不僅是對自己的疼惜、也是對家人的體貼。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為自費門診,需提前兩周預約掛號。

( 轉自大紀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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