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共諜.紅色媒體散假訊息 時力提修國安法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5 月 14 日訊】中共紅色滲透海外媒體,引發多國防範,台灣政黨時代力量提出連三波修法防堵,今天(14日)宣布第二波。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明定廣電媒體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如中共及其代理人的指示,傳播不實訊息。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 黃國昌:「接受誰的指示委託通謀合作呢?也就是包括境外敵對勢力、國際恐怖組織、及中共政府。第二個要素是,這新聞、訊息必須要是不實的訊息,接下來的(第三)要素是,會危害我國的國家安全、以及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課予高額罰鍰,命它限期改正。如果限期不改正、或情節重大,有必要的話,就可以直接廢止它的許可,撤銷它的執照。」「廣電媒體用國家有關廣電的公共資源,它具有高度的公共性格,以及對於維護我國自由民主憲政,它負有(比)一般更為積極的義務。」

此外,草案另一大重點,對已有的洩密、發展組織罪的條文,擴大規範範圍,提高罰則,例如為中共發展組織,從現行法5年以下徒刑改為7年以上,並參考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七條、刑法沒收制度,除了歸還財產給被害人之外,將沒收該組織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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