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篩檢項目擴大 10月1日起增至21項

新生兒篩檢項目擴大 10月1日起增至21項(Pixabay)

文:林芊聿(NOW健康) 

所有家長最大的心願就是寶寶能健康平安長大,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宣布,從10月1日起擴大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項目,從原本11項增至21項,只要新生兒出生48小時採取微量的腳跟血就能完成篩檢。

 

國民健康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表示,為守護新生兒的健康,我國於74年起推動全國性5項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95年7月增加至11項,自今(108)年10月1日起則提高到21項。陳麗娟說明,罹患先天代謝異常疾病的寶寶症狀普遍不明顯,必須透過「新生兒篩檢」來找出疑似個案,每年新生兒篩檢率均達99%以上,107年共發現3,657個異常個案,其中以G6PD(俗稱蠶豆症)個案最多,共3,360人,次為先天甲狀腺機能低下,共269人。

 

陳麗娟指出,即使寶寶篩檢結果為陽性,並不代表確定罹患該項疾病,只要在接獲通知時,盡早讓寶寶接受進一步確認檢查,部分先天性代謝異常的疾病,如能及早發現、妥善治療,並不會影響寶寶發育及成長。大部分先天代謝異常疾病的發生率約在萬分之1以下,但少數疾病若未經適當治療,可能造成永久的神經與身體損害後遺症,家長務必謹慎以對。

 

陳麗娟解釋,新生兒篩檢屬於全面性參與,篩檢前由醫護人員口頭衛教說明後,詢問家長是否有問題;家長無提出異議或未主動拒絕篩檢者,即視為同意篩檢。令人遺憾的是,以前少部分家長為了幫寶寶買保險,擔心一旦篩檢出先天代謝異常疾病就無法納保,因此拒絕新生兒篩檢,沒想到延後篩檢,未能在第1時間掌握寶寶身體狀況,以致延誤治療。

 

為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函請各保險公會,針對衛生福利部公告新生兒篩檢項目等疾病,只要投保年齡為0歲新生兒,應排除等待期間規範。國健署長署長王英偉呼籲家長,切勿為了保險而延後作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避免因而錯過黃金治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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