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同心會張秀葉涉賄選 最高法院判3年5月定讞

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圖中)於民國107年參選台北市議員涉辦餐會賄選,一、二審均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5月。最高法院2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資料照。 (圖/新聞合成圖)

【新唐人亞太台 2022 年 07 月 25 日訊】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於民國107年參選台北市議員涉辦餐會賄選,一、二審均被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5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方起訴指出,張秀葉於民國107年代表中國民主進步黨參選台北市第13屆中正、萬華區市議員選舉,她自101年起擔任愛國同心會秘書長,負責管理愛國同心會及中國民主進步黨帳務。張秀葉當年落選。

檢方表示,張秀葉等人涉嫌於107年10月1日在台北市某餐廳舉辦餐會,席開50多桌招待選民、每桌金額至少新台幣7000元以上,進行選舉造勢活動,餐會與選舉投票有對價關係。

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張秀葉等人假藉慶祝中國國慶舉辦餐會,實為張秀葉賄選,依違反選罷法,判周慶峻3年6月徒刑、張秀葉3年5月徒刑、時任競選總部辦公室主任陳玲湘3年2月徒刑、周慶峻妻子林明美徒刑3年3月。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周慶峻因病死亡,合議庭諭知公訴不受理;張秀葉逃匿無蹤,合議庭一度擬通緝她,考量有委任律師出庭作罷,仍判她3年5月;林明美仍判3年3月,陳玲湘改判1年10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林明美、張秀葉另涉滲透法始終未到案,台北地檢署日前對2人發布通緝。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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