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 監院糾正交通部及台鐵局、鐵道局

110年4月2日太魯閣號事故釀49死,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13日通過監委葉宜津等人提案,糾正交通部及台鐵局、鐵道局。圖為110年太魯閣號事故現場鳥瞰照。(圖/GettyImages)

【新唐人亞太台 2022 年 09 月 13 日訊】110年4月2日太魯閣號事故釀49死,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委葉宜津等人提案,糾正交通部及台鐵局、鐵道局;本案凸顯工程管理制度問題,請工程會、營建署等共同檢討查處。

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鴻義章、張菊芳、王麗珍透過新聞稿指出,110年4月2日台鐵局第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出軌,撞擊清水隧道北口,造成49人死亡、300餘人受傷的嚴重行車事故,歷經1年多調查,發現交通部及台鐵局、鐵道局有多項違失。

監委表示,台鐵局在該工地管理懈怠鬆散,大門鎖於110年元旦故障未修復,只以麻繩捆綁代替,4月清明節連假停止施工期間,未落實門禁管制查核,東新公司漠視停工規定進場施工,以錯誤方法使用怪手用吊帶連結大貨車拖拉操作不慎,導致吊卡大貨車墜到鐵軌,遭列車追撞。

監委說,這起事故釀成台灣70多年來最嚴重的交通意外,台鐵局歷經107年普悠瑪事故後,仍未痛定思痛,記取教訓,工地管理輕率疏漏,有欠嚴謹,以致再次發生行車重大工安死傷事故。

監委表示,該工程安全衛生設計未盡周延,疏未預見工區既有道路潛藏的危害因子;施工期間2起預拌混凝土車卡陷路緣邊坡事件,凸顯工區既有道路路況欠佳,並忽視工區既有道路另一端東正線危險彎道下坡墜落風險。台鐵局顯未善盡監督營建施工、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等廠商管理責任。

監委指出,設計監造廠商聯合大地公司在110年3月15日檢送台北大巨蛋「把挖土機當起重機」工安案例,提醒東新公司注意,但工地主任卻便宜行事,在不知悉吊帶承受重量及未接受與「挖掘機」有關專業訓練情況下,貿然駕駛挖掘機,企圖以吊帶連結吊卡大貨車拖移。

監委說,輕忽本案事故地點鄰近鐵路軌道,有墜落的高度風險,毫無任何工安危機意識,顯見台鐵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未全面落實。

監委表示,這項工程的工地主任在施工初期擔任「品質管理人員」兼「鋼筋領班」,球員兼裁判,違反品質管理人員應專任規定;且同時是其他營造業負責人,違反營造業法規定。台鐵局及負責審核的設計監造及專案管理廠商都未覈實審查,同意核定本案施工計畫及變更工地主任,核有違失。

監委指出,據東新公司提報備查的「K51標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計畫」中,沒有緊急通報電話及事故點兩端車站聯絡電話,也未製成小卡發給工程人員隨身攜帶。事發後工地主任未善用行調無線電聯絡鄰近的列車司機員、工區前後車站及綜合調度所告知緊急狀況,也沒在第一時間通報警方及救護單位搶救傷患,工地緊急通報機制形同虛設。

監委說,花蓮工務段工程承辦人潘堂益為避免工程落後太多遭上級管考,要求聯合大地公司監造主任及東新公司工地主任配合美化施工進度數據。台鐵局各層級長官未落實稽查,台鐵局在歷經普悠瑪事故後的總體檢討,僥倖投機便宜行事的散漫心態仍未改善。

監委表示,普悠瑪號列車出軌事故及太魯閣號事故,已嚴重傷害民眾對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近期又陸續發生多起工安事故,顯示台鐵局並未有效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交通部、監理機關鐵道局未確實追蹤管考,以致工安問題仍不斷重現,顯有監督不力。

至於廠商借牌投標等工地管理問題,監委說,借牌投標廠商跨級承攬,嚴重影響施工品質與安全;這次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施工廠商涉嫌借牌投標,該如何有效事前防範與遏止,工程會宜會同營建署等有關機關,共同研議解決對策。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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