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上路 張:落實同工同酬

桃園市宣布一律實施市立高中、國中、國小及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桃園市教育局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 2023 年 02 月 10 日訊】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今(10)日宣布,自111學年度起,桃園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公立幼兒園將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已聘任在案的代理教師不追溯起聘日,聘期迄日延長至 112 年 7 月 31 日;111學年度第2學期各校辦理代理(代課)教師甄選或再聘,聘期始日則皆為112年2月1日,並以實際到職日聘任。

六都唯一!桃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上路 張善政市長:落實同工同酬 留住優秀師資。(桃園市教育局提供)
六都唯一!桃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上路 張善政市長:落實同工同酬 留住優秀師資。(桃園市教育局提供)

市長張善政表示,他上任後全力促成這項政見,讓桃園能夠率先六都達成這項政策,落實同工同酬,讓代理教師領到完整的12個月薪水,不僅保障代理教師的權益,更能吸引並留住優秀師資,透過完善的教育環境,打造桃園成為更宜居的都市。

教育局指出,國中小未兼任行政職務代理教師必須在寒暑假備課、協助處理班務或校務活動,與正式教師工作相同,聘期卻大多自當年8月27日起,算至次年7月2日止,實際上只有10個月又7天,長期以來產生「同工不同酬」的疑慮;甚至,桃園市高中代理教師自107學年度起已實施「全年聘期」,但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卻仍未落實此一制度,形同「一市兩制」。因此,桃園市宣布一律實施市立高中、國中、國小及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實施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完善保障代理教師權益,補實代理教師待遇,以提供安定的教學環境。

張善政市長強調,落實「代理教師全年聘期」,可保障與正式教師工作內容相同的代理教師,獲得「同工同酬」的待遇,此一政策除保障教師權益,更有助於留住優秀師資人才,降低代理教師流動率,讓教學及親師生溝通不中斷,提升本市教育品質,創造教師、學生、家長三贏效益。

(新唐人亞太電視 張年潔 整理報導/責任編輯:陳思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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