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蘭蘭再次缺席提訊、拒認罪 遭懷疑人已不在澳洲

楊蘭蘭再次缺席提訊、拒認罪 遭懷疑人已不在澳洲

【新唐人亞太台 2025 年 11 月 14 日訊】歡迎回來。來自中國的神祕女富豪楊蘭蘭,豪車撞人案,事發超過三個月,案件今天(在澳洲悉尼進行了第四次提訊。楊蘭蘭本人沒有到場,她的律師對所有指控都不認罪。此外,警方也沒有透露,楊蘭蘭是否遵守了每週向警察報到的規定,讓外界猜疑,楊蘭蘭人是否已不在澳洲。

 

 

 

新唐人澳洲記者 王偉標:「這裡是悉尼的唐寧中心地方法院。神祕女富豪楊蘭蘭的豪車撞人案,今天上午進行了第四次提訊。楊蘭蘭本人再次缺席,而是由律師出庭。」

本次提訊依然是程序性的提訊,由法院的註冊官主持,過程非常簡短,大約不到5分鐘。楊蘭蘭的律師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

接下來12月12號,辯方律師將收到來自警方的證據提要(brief of evidence),通常包括來自證人的書面陳述、警察的報告,以及控方將向法庭提交的證據。楊蘭蘭的律師向記者表示,要等拿到控方提供的證據後,再做進一步的仔細研究。註冊官宣布,下一次的提訊日期,是明年的1月30號。

楊蘭蘭辯護律師 Michael Korn:「她今天獲准免出庭,(她是否獲得特殊待遇?)沒有,這是很正常的。我已經提出要求獲取證據提要,之後我們會根據情況處理。等我們審查完資料之後。(您在等哪些專家?)目前警方正在提供專家資料,所以最好還是問問他們。」

在7月26號凌晨的撞車事故中,警察指控楊蘭蘭駕駛勞斯萊斯越過了雙黃線,和一輛奔馳商務車迎頭相撞。事故造成對方司機普拉薩拉斯(George Plassaras)重傷,包括脊椎斷裂,髖部骨折,脾臟撕裂等。

楊蘭蘭目前面臨多項指控,包括「駕駛汽車但拒絕或不配合呼氣測試」、「危險駕駛致人重傷」、「未向警方提供詳情」,以及「疏忽駕駛致人重傷」。其中,「危險駕駛致人重傷」,根據新州法律,可判處7年監禁,甚至是更重的刑罰。

根據《每日郵報》早前披露,在4週前的上一次提訊,也就是10月17號的時候,楊蘭蘭原先居住的豪華海景公寓已經被清空,她的另一輛估值80萬澳元的白色勞斯萊斯敞篷車也一起消失。有網民質疑,楊蘭蘭本人是否仍在澳洲。而按照楊蘭蘭目前的保釋條件,她需要交出護照,並且每週一次向警察報到。

新唐人澳洲記者 王偉標:「記者向新州警方提交了媒體咨詢的請求,希望了解楊蘭蘭是否遵守了這些規定。但警方的答覆說,不能對某人的保釋條件作出評論,也沒有透露楊蘭蘭是否仍在每週向警察報到。」

新唐人電視台記者 王偉標 王楠 澳大利亞悉尼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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