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一審被判9個月 當庭提上訴

【新唐人2011年9月10日訊】長期關注弱勢群體的權利工作志願者王荔蕻被北京當局以所謂「尋釁滋事案」,一審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她當庭表示要求上訴。

9號早8點半,王荔蕻案在北京溫榆河法院宣判,10分鐘後結束。她的律師韓一村10號向本臺記者表示,過程中王荔蕻表現很坦然,但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上訴。上訴書幾天之後將遞交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王荔蕻辯護律師韓一村:「判處9個月有期徒刑也來之不易。來自兩方面的力量爭取的結果﹔一是體制內的健康力量他也在博奕﹔第二個民意的大聲呼籲形成強大的壓力,促使當局不得不收斂。做為律師我們堅決支持。上訴,要求重新開庭審裡,然後宣判王荔蕻無罪。」

王荔蕻的兒子齊健翔表示,他與母親以和平理性方式關心社會不公現象﹔三網友無罪,但福建當局執意要判刑。

齊健翔(王荔蕻的兒子齊健翔):「實際上就是一連串的,現在又要判我媽嗎。那麼接下來聲援的不知道是誰(又會被抓)。言論自由表達是生來就具有的,中國人民憲法也是賦予我們這個權力的。我覺得這個社會快完蛋了﹔而我們還在這兒堅守。結果好人都被誣陷,好人都被整,壞人都在外面逍遙法外。所以我覺得我媽當然不認罪了,一天都沒有罪。」

訪民吳華英(三網友之一):「對一個無罪的人,判一天都是很重的、很不應該的。就是說如果社會都是像王荔蕻這樣的人,中國就不會有那麼多的上訪人,那麼多的冤屈都得不到解決。」

據了解,審判當天,艾曉明、朱承志、劉沙沙、德國政府人權專員勒寧以及來自美國、歐盟的外交官等幾十人到法庭關注,但被拒絕入內。

現年56歲的王荔蕻因積極關注「福建三網民案」,今年3月被刑事拘留,4月被正式逮捕。

新唐人記者梁欣、金同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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