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前「金哨」裁判收賄遭判刑

【新唐人2012年2月16日訊】中國大陸體壇貪腐事件最新發展,四名前中國足球裁判星期四(2月16日)因收賄和比賽造假被判刑,其中包括中國前「金哨」足球裁判陸俊。

中國遼寧省丹東市一家法院星期四作出裁決,有“金哨”之稱足球裁判陸俊,和其他3名的裁判黃俊傑、周偉新和萬大雪被判有期徒刑,從三年半到七年不等。

陸俊曾因在2002年世界盃以及2000年悉尼奧運擔任足球裁判而聞名。他被控在七場國內比賽中拿了總額81萬人民幣(美金13萬)的賄款。他被判處五年徒刑,罰金10萬人民幣(美金一萬六千元),非法所得充公。

陸俊的同事黃俊傑被控在21場賽事中收賄達148萬人民幣(美金23萬)。周偉新和萬大雪則分別被判處3年6個月和6年。

這起賄賂案也涉及許多中國甲級球隊,包括最近才簽下前法國前鋒阿內爾卡以及蒂加納的上海申花隊。

中國職業足球隊因為長年踢假球、涉及賭博和收賄等問題,引發球迷的憤怒。

新唐人記者戴士傑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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