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案 公平會要求買賣方都要申報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1月9日訊】公平會今天(9日)表示,壹傳媒交易案的買賣方全部都要依法申報。買方包括台塑集團、旺旺蔡家、中信辜家以及龍巖集團,另外賣家香港壹傳媒公司,都要在30天內向公平會提出結合申報。

壹傳媒併購案,4方買家入主平面媒體股權,至今只有台塑提出申報,經公平會形式審查,要求台塑補齊資料,同時買賣方全部都要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發言人 孫立群:「這個案子的申報人,包括買方的四家,還有賣方的一家,四加一五家全部都必須申報,今天或明天很快我們函就會出去,要他在30天之內補足我們需要的資料。」

賣家香港壹傳媒屬於外資,而四方買家,台塑、旺旺、中信金等,也採用境外註冊公司進行併購,公平會強調,買方必須提出實質掌控這些境外紙上公司的所有資料,以便追查資金來源。

公平會發言人 孫立群:「用的公司大部分都是一些境外的,新設的公司或者紙上的公司,我們要求的來申報的除了這個公司以外,它背後的控制從屬公司也就是說它背後的金主到底是誰,這些都需要申報,在未得到我們的許可之前,它不可以有結合,也就是股份轉讓的任何動作。」

公平會要求買賣方30天之內補齊資料,以判定交易是否產生市場壟斷,目前確定案件將會由下屆委員審查。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劉姿吟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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