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酒駕自治條例 罰則重於中央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6月18日訊】酒駕新制上路,拒絕酒測者,中央訂了九萬元罰則。不過,台中市祭出更嚴厲的處分,不但罰款要加倍,同車的乘客也要連坐處分,罰一萬元,儘管對於地方中央罰則不同調,議員有不同意見,不過記者訪問市民,大部份的人都還是贊成重罰酒駕。

台中民眾 賴先生:「非常贊成,甚至可以再嚴一點」

台中民眾 洪先生:「整個都毀掉,毀掉不是一個人,是一個家庭,那他搞不好有六七個孩子。」

台中市酒駕防制自治條例,本週送議會審查,條文強調「罰鍰加倍」和「同車連坐」,規定比中央更嚴。

騎士酒駕,酒測值超過0.15毫克,中央罰鍰1.5萬,台中罰鍰3萬;如果是相同酒測值的汽車酒駕,中央罰1萬9千5,台中市罰3萬9千元。罰款為中央標準兩倍,還獨創與酒駕者同車未勸阻,連坐罰1萬。

台中地院主任檢察官 :「酒駕三犯我們將不再允許易科罰金,就是說他第三次犯酒駕的話,就要發監執行。」

台中市議員 黃馨慧:「我們認為大家如果都習慣於這樣的模式,是說你喝酒不要開車大家會互相提醒,這個處罰會用得到,你會被處罰到嗎?我認為也不會呀,只要你用一點心負一點責任嘛。」

親妹妹遭酒駕肇事致死,台中市議員黃馨慧能體會家屬的痛,贊成重罰,認為至少可以減少家庭悲劇,不過,中央地方法律不同調,有議員持不同意見。

台中市議員 李中:「論法應該有一個比例原則,而且不應該一罪多罰,那更不應該有一國兩制的現象。」

民眾 林先生:「我個人非常同意,(連坐處分)也很贊成,因為你坐的人要勸導嘛,對不對,你沒喝醉你開呀,這樣大家都好阿。」

各界持正反意見,目前條例還在議會審議階段,不過,台中市長胡志強週一態度堅定地表示,酒駕是全民公害,祭重罰是為了減少傷害。對於有議員有不同意見,市府將加強溝通。

新唐人亞太電視 李源隆 王媛 台灣台中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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