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場地非無責 律師:應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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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6 月 29 日訊】金管會說會控管好保險公司的後續理賠,那麼責任歸屬又該如何犛清?發生塵爆的地點是在八仙樂園,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表示,他們只是租借場地,但法界人士表示,八仙樂園依然要負起連帶責任,因為他們有審核活動安全的義務。接下來,八仙樂園恐怕將會面臨鉅額的求償。

    八仙樂園 總經理 陳慧穎:「我們是租給他們場地,辦過這麼多次,然後玉米粉,然後染色玉米粉,大家丟來丟去,我們真的非常的吃驚,我想這東西 是不是我們知識不足。」

    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強調,只是租借場地,想撇清相關責任,不過真的可以完全置身事外嗎?法界人士不這麼認為。

    律師 李岳洋:「畢竟(八仙樂園)他還是一個出租人,他有沒有提供良好的逃生設備,還有救生措施,如果沒有的話,一樣他還是有一些,場所管理人的注意義務在。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鄭深元在臉書上表示,派對業者所呈報給八仙樂園之活動內容,包含是否有將活動內容、流程及危險評估呈報給八仙樂園,以及八仙的審核情況。 做為界定八仙責任多少的主要依據,另外傷者可以對八仙樂園求償!未來業者還可能背上業務過失的罪名。

    八仙樂園是台灣最大的水上樂園,來頭不小,由萬海航運、士林紙業創辦人陳朝傳,在1989年建立,現在由長女陳慧穎經營並擔任總經理,董事長則由兒子陳柏廷擔任。

    而家族所擁有的萬海航運,還是台灣前3大海運貨櫃公司,但萬海澄清,不是八仙的股東,而樂園曾經一度虧損,差點無法營運。陳慧穎到處尋找資金,好不容易在2004年轉虧為盈,但這次燒傷人數最大的意外,八仙樂園無限期停業,善後工作恐怕更加龐大。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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