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法修正案政院拍板 亞泥等須補辦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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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2 月 07 日訊】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上午主持院會拍板「礦業法修正草案」,亞泥等大型礦場都須補辦環評,並刪除原來被稱為「霸王條款」的礦業法第31條和第47條。

    行政院發言人 徐國勇:「本次礦業法修正的重點,依循原住民基本法的精神,保障原住民族權益,並就開採量要進行管制,也新增了環境保護的監督機制,同時落實資訊公開及保護公民的參與,除已兼顧環境保護以及產業的需求,礦產資源定位以供應內需為主軸,以促進經濟及環境的永續發展,並符合社會最大的期待跟共識。」

    經濟部礦務局局長徐景文表示,亞泥等大型舊礦區必須補辦環評,並就開採總量進行管制,未來新設礦業用地也必須落實原基法的規定,如果違反規定就不能採礦,並可以祭出勒令停工的嚴厲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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