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過年前獲保釋!將為同黨青年輔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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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1 月 24 日訊】歡迎回來,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為雨傘運動的清場行動中抵抗禁制令,被判囚3個月及4個半月,昨天,香港法院批准黃之鋒保釋。而黃之鋒說,他獲自由後,會投入幫同黨的香港青年輔選。

    開庭前,同案中被判緩刑的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及一批香港眾志和社民連成員,到高等法院外聲援。

    法官認為,黃之鋒事發時未滿21歲這點有爭議,故獲准以一萬元保釋,不准離開香港。黃浩銘則不獲准保釋,因沒有可爭論的上訴理由。

    黃之鋒約晚上七時離開羈留室,他表示,能夠在中國新年前獲釋與家人團聚是始料不及,他呼籲外界持續關注獄中的政治犯。

    香港眾志秘書長 黃之鋒:「雖然我有幸保釋外出,但都希望大家繼續關注在獄中繼續服刑的政治犯,及現在正繼續開審的旺角騷亂案,以及其他政治審訊案件,希望讓大家知道,亦讓監獄中的政治犯知道,他們絕不孤單。」

    他表示未來會投入支持周庭參與補選的工作,也希望上訴庭及終院法官多加考慮青年罪犯,尤其是公民抗命案的青年人的刑期。

    新唐人記者 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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