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實施3階段管理 避免重複用藥浪費資源

健保署實施3階段管理 避免重複用藥浪費資源

文:林雁茹(健康傳媒)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布107年第1季統計資料,結果發現,超過20萬名病人重複用藥,總費用恐破億元,有人為了請領緩瀉劑到處就醫,居然在短短3個月內,領了可用238天的緩瀉劑。進一步分析重複用藥者年齡,近4成為71歲以上長者、61至70歲約占2成6、51至60歲約占1成7,以中老年人居多。

  重複用藥人數前5名的藥品種類,第1名為降血壓藥物(約4萬5000人),其次為安眠鎮靜藥物(約3萬多人)、抗血栓藥品(約2萬2000人)、降血脂藥物(約1萬9000人),以及降血糖藥物(約1萬8000人)。

  健保署科長張如薰指出,健保署從104年9月起分階段執行「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第1階段納管藥物為降血壓、降血脂、降血糖、抗思覺失調、抗憂鬱症及安眠鎮靜與抗焦慮等6大類,經過3年審核,重複用藥重疊率降幅達5至6成。

  第2階段納管藥物種類新增抗血栓、心臟疾病、抗癲癇、前列腺肥大、痛風治療及緩瀉劑等,成效也不錯,但最新健保資料顯示,1名飽受便秘困擾的民眾竟在90天內拿了238天的緩瀉劑。 

  張如薰表示,自108年1月起將實施第3階段「門診特定藥品重複用藥費用管理方案」,由現有12大類擴展至60大類,管理範圍約可涵蓋7成門診藥物,如果患者重複用藥,經過查核確認無誤後,該筆藥費就會被核扣。

  健保署署長李伯璋提醒,各特約醫療院所醫師在開立處方之前,應查詢「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檢視病人過去的病史及完整用藥資訊,做好專業把關,不可以門診時間過短為理由,輕忽患者用藥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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