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5億 中共網路沙皇魯煒判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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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3 月 27 日訊】中共官媒週二通報,中宣部前副部長、網信辦主任魯煒,因受賄3,200多萬人民幣,約1.5億台幣,被判刑14年。

    指控稱,2002年到2017年,魯煒擔任新華社黨組成員、秘書長、副社長,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宣傳部長,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主任,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中央網絡安全和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央宣傳部副部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3,200多萬元。

    魯煒被指參加企業招待的「人奶宴」、互聯網大會造假;在新華社負責經營時涉嫌貪腐等。

    據報,魯煒的靠山是時任中宣部長劉雲山,並試圖控制習近平獲得的資訊。

    魯煒掌控網信辦期間,對互聯網嚴密封鎖和控制。他甚至親自威脅表達異議的微博大V,說「你如果反對共產黨,我就要讓你死無葬身之地」。

    另據《明慧網》報導,魯煒在任期間,不少法輪功學員因在網絡發言被迫害,魯煒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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