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12歲男童被定罪 抗爭者被警要求全裸侮辱

Play
Current Time 0:00
/
Duration Time 0:00
Remaining Time -0:00
Stream TypeLIVE
Loaded: 0%
Progress: 0%
0:00
Fullscreen
00:00
Mute
Playback Rate
    1
    Subtitles
    • subtitles off
    Captions
    • captions off
    Chapters
    • Chapters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1 月 22 日訊】香港一名12歲男童,因為在太子站及旺角警署的牆上噴寫「該死的流氓警察」和「天滅,解放香港」的標語被定罪,成為香港反送中抗爭中最年輕的被定罪者。 另外,香港理工大學17日起遭警方圍攻後,大量香港市民18日「遍地開花」抗議,遭警方暴力清場。其中60名在油麻地彌敦道被捕人士,都被控告暴動罪,當中8名受傷留醫人士昨天出庭應訊時,有4個人的律師代表投訴,被捕後遭港警打到骨折、被警棍大力打後腦等暴力對待,還遭受警員要求在全裸情況下抬高臀部等多種侮辱。法官表示,投訴牽涉的事情嚴重,要求警方進一步調查。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