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非法傾倒食品污泥 彰檢裁定業者羈押禁見

彰化非法傾倒食品污泥 彰檢裁定業者羈押禁見(彰化地檢署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2 月 16 日訊】彰化縣今年4月發現多處農地堆置大量不明廢棄物,滲出黑水並散發惡臭,嚴重影響環境,108年6月彰化地檢署獲報,派檢察官劉智偉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由主任檢察官王銘仁、吳曉婷及檢察官劉智偉、現為臺中高分檢檢察官姚玎霖、陳宗元、施教文、余建國、何蕙君指揮彰化縣警察局、芳苑分局、溪湖分局、北斗分局、刑警大隊、彰化縣憲兵隊及本署專案組檢察事務官,會同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環保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等機關,總計8次偵查行動,經追查發現該等廢棄物乃係食品業者產生之「食品加工污泥」,屬於得再利用之事業廢棄物,惟未實際為再利用處理,即遭任意棄置,期間共計羈押犯嫌12人,同時查扣業者不法犯罪所得約1千5百萬元。

檢警獲報在彰化縣有總計約1公頃多良田,遭人棄置大量汙泥,還會滲出黑水、散發惡臭(彰化地檢署提供)
檢警獲報在彰化縣有總計約1公頃多良田,遭人棄置大量汙泥,還會滲出黑水、散發惡臭(彰化地檢署提供)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蜂公司南投肉品加工廠因產出大量食品加工污泥,致使再利用業者即福○有機肥料公司已無法負荷處理量,○蜂公司經理與再利用業者、環保掮客、清運業者聯手,以不實清運三聯單及關閉GPS等方式,規避環保機關稽查、管制廢棄物流向,福○公司、欣○好肥料有限公司、方○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亦均以再利用機構為掩飾,收取食品加工污泥處理費,卻將污泥透過仲介交清運業者隨意棄置,污泥地點包含彰化縣芳苑鄉、埤頭鄉、溪州鄉及臺南市柳營區等共計11處,污泥總計10955.46公噸。

彰化一處農田遭大量傾倒棄置食品加工汙泥,宛如大型露天堆肥場(彰化地檢署提供)
彰化一處農田遭大量傾倒棄置食品加工汙泥,宛如大型露天堆肥場(彰化地檢署提供)

案件偵查終結,檢察官對被告蕭○○等15人及福○公司、欣○好公司、方○公司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提起公訴,另被告洪○○等7人及○蜂公司、廣○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亦以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另為緩起訴處分。

彰化地檢署呼籲民眾若查覺可疑廢棄物堆置,務必通報相關單位,檢察機關必將積極調查有無不法,另籲請食品業者,除積極追求企業經營利潤,仍應善盡社會責任,合法並妥善處理廢棄物,切勿心存僥倖或與不肖業者勾結以身試法,不僅面臨刑責,同時嚴重危害環境及民眾健康。後續本署將協請環保機關,督促業者完成廢棄物之清理,避免再次污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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