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孟晚舟案?中共宣布加國公民死刑定讞 時機引議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8 月 10 日訊】再來看到,加拿大人士謝倫伯格因在中國走私毒品,2018年被中國法庭判刑15年;但在同年12月1日孟晚舟案發生後,法院卻在隔年1月重審改判為死刑。謝倫伯格不服上訴,10日二審仍維持死刑原判;加國駐華大使鮑達民質疑,孟晚舟案件在加拿大進行時宣布謝倫伯格上訴結果,時機「並非巧合」。

8月10日,加拿大籍公民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因走私毒品罪,二審仍被判處死刑。謝倫伯格被指控於 2014 年企圖從中國向澳大利亞走私485磅冰毒。他於 2018年11月提出上訴,法院下令重審,就在孟晚舟案的敏感時刻,2019 年 1 月 14 日,他的刑期從15年監禁改為死刑。

加拿大外交部長加諾(Marc Garneau)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中共維持對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死刑判決的決定。

加國駐中國大使鮑達民(Dominic Barton)批評,孟晚舟案件在加拿大進行時宣布謝倫伯格上訴結果,時機「並非巧合」。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也表示,閉門處理過程完全不可接受。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溫哥華轉機時,加拿大應美國要求將其逮捕。而中共為了孟晚舟案,發動一連串人質外交。先是抓捕包括前外交官康明凱、商人斯帕沃爾以及女教師莎拉麥克弗在內的三位加拿大公民,之後才升級到判處謝倫伯格死刑。

2019年,謝倫伯格的辯護律師是北京莫少平律師事務所的張冬碩律師,他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謝倫伯格可能是因為當時法院認為證據不是很充分,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謝倫伯格也被認定是從犯。他說上訴後,法院二審對類似這種案子通常不開庭,但該案突然開庭審理就很反常,開庭審理後又突然發回重審,16天後當庭宣判死刑,這都很不正常。

新唐人亞太電視 國際新聞組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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