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大火偵查終結 地檢署從重起訴董座6人

【新唐人亞太台 2024 年 01 月 30 日訊】歡迎回來。去年9月,明揚位在屏東的工廠發生大火,造成十人死亡、超過百人受傷,屏東地檢署歷經4個多月偵辦,從重起訴包含董事長在內的六名管理層。起訴書直指管理層漠視工安數據,推委卸責,屏東縣長周春米也要求明揚,要誠實嚴謹面對。

去年9月屏東明揚大火帶走10人性命,當中還包括4名的消防人員。屏東地檢署在傳喚超過百人後,週二宣布案件偵查終結,正式起訴明揚董事長劉安?、總經理呂英誠等6位主管階層。

主任檢察官 許育銓:「劉董事長、呂總經理跟製造處的鄭姓協理,對外他們雖然也在宣稱說會負責到底,但是其實在偵查庭他們面對相關刑事責任的時候,他們一再的以說『分層的負責』來脫免他們的罪責,所以他們完全是否認犯行的。那這些公司經營者,其實他們只想要衝高生產的效能,他們沒有去真心的去悔悟。」

地檢署以過失致死、過失傷害、過失重傷害等罪名,起訴明揚高層,包括求處董事長劉安?、總經理呂英誠最高有期徒刑5年,鄭姓協理、王姓工安課課長有期徒刑4年10個月。針對明揚公司則以職業安全衛生法,求處最高罰金30萬。檢方說明調查結果,原物料C40-P架橋劑為有機過氧化物,需存放於30度以下環境,明揚將其置放於通風設備不良的倉庫,和其他易燃物並存,而且存放數量達3000公斤,超過管制量的30倍。

主任檢察官 許育銓:「C40-P就是因為儲存的不當,還有蓄熱,第一個是場所沒有空調,而且50箱一起堆積,不易散熱,導致升溫之後分解氣體、產生氣體,那氣體之後會有一部分的粉塵出來,一直升溫升熱,最後這個可燃性機體被引燃之後產生明火,進而引發這個粉塵的引燃之後就爆炸了。」

明揚母公司明安,針對結果回應,尊重檢察官意見,目前與受災對象總和解率達到88.5%,賠償金額約2.4億,並說持續加強工安,不會迴避責任,靜待司法判決。

新唐人亞太電視 林美華 林鈺唐 曾馨旻 台灣屏東報導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