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媒體成癮受害 Meta和Google在美國判賠

社群媒體成癮受害 Meta和Google在美國判賠

【新唐人亞太台 2026 年 03 月 26 日訊】Meta和Google公司,25號被洛杉磯法院裁定,他們旗下的社群平台,對兒童和青少年構成危害,必須賠償600萬美元。前一天Meta也被新墨西哥州法院裁定,違反消費者保護法。這兩項裁判,可能將影響數千起類似案件的判決。 

 

家長們一聽到判決結果,全都開心的擁抱了起來,因為她們的孩子,長期受到社交媒體成癮的困擾,如今法院終於做出判決。

兒童保護組織成員 Lennon Torres:「這無疑是大型科技公司遭遇逆境的開始。」

這起案件最先是由一名20歲的女性提出控訴,她表示自己從小使用YouTube和Instagram,它們的設計過於吸引注意,而陷入成癮。陪審團認定,Google和Meta在應用程式的設計上存在疏忽,也沒有提醒使用者,它們的設計可能帶來的風險。

家長:「這(程式設計)是他們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的決定,並非意外。家長當然沒有錯。他們知道這樣做的危害,對嗎?他們知道會造成什麼損失。他們評估了風險,卻仍執意去做。」

陪審團裁定,起訴的女子凱莉(Kaley)應該獲得300萬美元的補償性賠償金,加上3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金,因為他們認定,Google和Meta在運營平台的過程中「存在惡意、壓迫或欺詐行為」。兩個公司都計劃提起上訴。

META發言人 Ashly Nikkole Davis:「我們對判決結果表示異議,並將提起上訴。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極為複雜,不能簡單地歸咎於某個應用程式。」

網路安全和法律傳家 Collin Walke:「我認為這開創了一個先例,的確如此。除非法官犯了某些法律錯誤,否則他們可能會面臨一條艱難的上訴之路。因為在上訴中,上訴法院通常會非常尊重陪審團的裁決,並不是說你不能推翻陪審團的裁決。但通常情況下,這需要透過一些重大的司法錯誤或對事實的重大誤解或錯誤來實現。」

在另一起訴訟中,Meta在24號也被新墨西哥州陪審團,裁定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必須支付3.75億美元的民事罰款,對此,Meta也計劃上訴。新墨西哥州的總檢察長,指控Meta追求利潤而非兒童安全,助長了社交平台上的兒童性剝削。分析師認為,這兩個判決,將影響數千起類似案件的判決。

新唐人亞太電視 林鈺唐 陳玲芝 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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