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與新加坡簽經濟協議

【新唐人2010年8月5日訊】簽訂ECFA後,政府今天大動作的宣佈,我方即將與新加坡展開協商,未來將在WTO架構下,簽訂經濟合作貿易協定,跨出國際經濟戰略的一大步,不過學者強調,未來在洽簽時,必須是在FTA的模式,而不是香港模式,對台灣的主權與利益才有保障。

一大早,馬總統親自接見,蔣渭水遺族,不過台灣跟新加坡,將簽訂經濟合作協議的好消息,讓他忍不住,開了口。

總統 馬英九:“今天剛好我們看到幾個報紙的頭版,都說台灣要跟新加坡,要簽經濟合作協議,這談到一個國際事務的觀念。”

台灣駐新加坡代表 史亞平:“雙方已經同意要在WTO的基礎上,來對於經濟合作協議,進行可行性的探討。”

外交部長 楊進添:“透過新加坡更可以進一步強化我們跟東協這十國的經濟貿易關係,透過新加坡跟印度,我們可以更直接的或間接的,都可以強化跟南亞、印度的經貿關係。”

據新聞稿,臺新雙方同意在WTO架構下,探討經濟合作協議可行性。台灣將以在(WTO)下的全名“臺澎金馬個別關稅領域(簡稱中華臺北)”與新加坡推動經濟合作協議的簽署。

臺大經濟系教授 林向愷:“簽這個一定要用FTA的模式,要彰顯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不是在中國同意下,絕對不能採取香港模式。”

民進黨認為,臺新雙方都是WTO會員國,兩國間的貿易額也不高,認為此時簽經濟合作協議,效益有限。

新唐人亞太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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