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體人發聲 盼杜絕“業配”新聞

【新唐人2011年1月12日訊】新聞置入性行銷對新聞工作的影響持續受到台灣各界的關注。週二(1月11號)下午,國民兩黨針對,《禁止政府置入性行銷》的預算法相關條文草案,進行朝野協商。希望在週三會期結束前,通過草案。不過由於時間倉促,台灣記者協會對朝野兩黨提的草案版本都不十分滿意。

談新聞置入性行銷對新聞工作的影響,「業配新聞」又成話題。

16中國時報副總編輯張景為:「假新聞之名或者是用那種好像掩人耳目的方式把它包裝成新聞的方式,這種業配是我們首先要打擊的目標。」

22臺北藝術大學藝術行政與管理研究所助理教授劉蕙苓:「當電視臺越來越不賺錢的時候似乎很容易就把『新聞被人家買』這件事變的合理化//最震撼的一次是在開一個中階的主管會議的時候,當場我們的老闆們要我們每個主管要去認養業績,我認養的叫200萬,我當時真的不知道應該要說甚麼。」

「反對政府收買媒體」連署發起人黃哲斌認為,政府拿納稅人的錢,必須以身作則。

19自由記者黃哲斌:「為甚麼我會第一波發起聯署是反對政府收買新聞或收買媒體,業配新聞或有價新聞牽涉到的不是只有一個單位,它牽涉到的是媒體、政府還有企業三個很強大的部門,我常說那不是鐵板一塊,它們是三鐵共構。」

立法院朝野兩黨針對《預算法》進行協商,希望在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修法禁止政府透過新聞媒體做置入性行銷。

19台灣記者協會執委林朝億:「民進黨所提的這個(預算法)修正案我們覺得還是不夠完整,但是國民黨提出的所謂針對政府裡面狹義的定義,他把國營事業或把政府贊助或捐贈成立的基金會給排除掉,那我們覺得對我們來說可能是留一個很嚴重的後門。」

林朝億表示,很多政府機構會以基金會的名義進行受預算法或政府採購法規範以外的標案採購,因此除了預算法,其他相關配套法令也要一併修訂。卓越新聞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建議,邀集國內傳播學者與各大報總編輯召開圓桌會議,在法律之外,也從新聞媒體的自律做起。

新唐人亞太電視郭雲開、張明筑台灣臺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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