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法修正 林毅夫叛逃案由司法續管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8月13日訊】軍審法修正後,軍事審判案件移交司法機關。包括因投敵罪遭通緝的林毅夫案,未來也由司法機關接管。是否為林毅夫解套,讓他可以返台,對此國防部強調,林毅夫目前仍然屬於繼續犯,依法被通緝當中。

軍審法生效後,承平時期軍人違反陸海空刑法,回歸一般司法機關,包括投敵罪。像是林毅夫叛逃案,國防部一貫態度強硬,要追訴叛國罪,也讓林毅夫就算想回台也只能隔海喊話。不過未來案件由司法機關接手,是否會有另一種解讀。

民進黨立委 蔡煌瑯:「軍人的叛逃,他確實是要在刑法的追訴上,要特別嚴格,所以我們要看的是說,未來軍審法移交到司法之後,陸海空軍刑法,有沒有按照連續犯的罪責來加以追究。」

依照法務部與國防部的解釋,林毅夫投敵犯行屬於「繼續犯」行為,依法還在通緝當中。

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審判處副處長 沈世偉:「投敵罪屬於繼續犯,所以說這個部分,就是我們先前在國防部這邊一再強調,投敵是繼續犯,所以犯罪追訴時效還沒有開始起算。」

陸海空刑法36條投敵罪,刑責最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判處死刑。林毅夫34年前在金門擔任連長,泳度到中國大陸,國軍一度以為林毅夫失蹤,還頒發撫恤金。近年來不斷有輿論為林毅夫緩頰,呼籲台灣讓林毅夫回台,不過面對叛國重罪,林毅夫的返台之路依舊遙遙無期。

新唐人亞太電視 林嘉韋 劉姿吟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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