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被認罪 黃琦:只能得到一具屍體

圖為2016年2月18日,黃琦(右)和楊秀瓊被帶走前留影。(六四天網義工李昭秀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1 月 07 日訊】六四天網創辦人黃琦於本週一(11月6日)再次見到代理律師,向外界透露更多獄中詳情。黃琦通過律師表示,他拒絕承認當局對他的指控,如果想要他認罪,他們只能得到一具屍體。

據自由亞洲電台11月6日報導,本週一,黃琦的一位代理律師隋牧青到看守所見到了黃琦。黃琦近期遭到同囚室的犯罪嫌疑人毆打,導致腿部受傷。

隋牧青表示,毆打黃琦的是同一監室的兩名前政府人員。一個是四川綿陽市國土局的前局長張立(音),因涉受賄兩千萬元被抓進去。另一個叫苗家滋,是一個維穩人員,曾把訪民打成重傷。

上週六,黃琦案的代理律師李靜林與黃琦會面約三個小時。李靜林說,黃琦向他展示了左小腿內側的一大片瘀青,指10月24日至26日期間,看守所管監室的警察楊茂榮暗中唆使同監室人員,多次毆打他。

李靜林表示,黃琦向看守所領導報警,看守所的領導、中隊長、大隊長等都看了黃琦被打的監控視頻,但他們對打人者,沒有做處理。

李靜林說,當局要黃琦承認犯罪事實,但被拒絕。黃琦對審訊人員表示,根本就沒有那個事實,不是認不認罪的問題,連事實都沒有。「他說,你們如果強迫我認罪,你們能夠得到的只是一具屍體。」

54歲的黃琦患有激進型腎小球腎炎、腎功能衰竭、腦水腫等多種疾病,需要長期吃藥,但在看守所沒得到任何治療。此外,他不能使用看守所帳戶中的存款,看守所人員拒絕提供衛生紙等生活必需品。家人送去棉被、棉衣毛衣、秋衣秋褲等數十次,而黃琦僅收到三次。

週一會見的隋牧青說,當天他見到了綿陽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辦案人員和檢察官,檢察官表示會就此展開調查,並承諾會恢復黃琦的帳戶。

黃琦於1999年創辦「六四天網」,為此兩次被判刑,第一次於2003年5月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第二次於2008年7月被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3年。2016年11月28日,黃琦又被控涉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罪」,羈押至今已近一年。

(大紀元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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