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法隱憂 助長中資插旗指標企業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3 月 01 日訊】另外帶您關注,立法院本會期,除了年金改革,公司法已經被列為最優先法案,不過修法版本,允許過半股東自行召開臨時股東會,學者專家警告,將造成市場禿鷹炒作股價,中資更可能進入台灣,謀取不正當利益。

公司法修法,被列為立法院新會期,重要優先法案,預計最快三月上旬就會在經委會進行討論,但就在此時,不少專家、學者,疑慮重重。

台灣法學會財經法委員會主任委員 何曜琛:「(173條之1)在全球的確是首例,因為在英美體系當中,甚至日本當中,我所曉得是,都沒有這樣子的條文。那這個是開啟這個非合意(併購)之門,那而且是創,例如說其他先進國家的先例。」

相較現行公司法規定,新版草案173條之一,允許過半股東,可自行召集臨時股東會,有專家直指,根本是助長經營權爭奪!中資企業、禿鷹,更容易插旗指標公司。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律組主任 吳盈德:「我想大概最有可能發生的情況,大概就是經營權的爭奪,比如說,如果他透過市場上面的這個,收購的股權的這個方式,達到一定的成數,一定的比重,譬如說超過50%,他就可以進行發動股東臨時會,那可能出現經營權爭奪的這個情況。 」

中資很可能借道成為假外資,修法後,直接干涉、操盤國內企業,媒體報導,指標上市公司大同,股價從去年低點9.96元,炒到28.25元,竟是市場派,大量買進持股,而背後資金來源,引人質疑!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教授 王志誠:「因為它現在沒有任何審查,沒有經過法院審查,或是主管機關審查,那到時候,誰來判定他有持股過半呢,你了解吧,沒有人審查,那自稱持股過半就來發動來召集,到最後發現如果沒有呢,這影響投資人的權益太大了。」

專家建議,應排除不合理、或違法股東會召集事由,主管機關也應介入。就怕炒股損失事小,國安問題接踵而至,屆時中資進出,毫不設防,將衍生更多弊端。

新唐人亞太電視 沈唯同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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