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董事會通過4項決議 Q2發配現金股利2.5元

新唐人資料畫面。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8 月 13 日訊】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今(13)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四項重要決議,如下:


一、核准2019 年第二季之每股現金股利2.5 元,其普通股配息基準日訂定為12 月25 日,除息交易日則為12 月19 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在公司決定分派股息之基準日前五日內,亦即自12 月21 日起至12 月25 日止,停止普通股股票過戶,並於2020 年1 月16 日發放。此外,台積公司在美國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之美國存託憑證之除息交易日亦為12 月19 日,與普通股一致。台積公司美國存託憑證之配息基準日訂為12 月20 日。


二、核准資本預算約新台幣2,009 億931 萬元,內容包括:1. 興建廠房;2. 建置、擴充及升級先進製程產能;3. 建置特殊製程產能;4. 2019 年第四季研發資本預算與經常性資本預算。


三、核准擢升副財務長黃仁昭先生為本公司副總經理暨財務長兼發言人,自2019 年9 月1日起生效。


四、核准擢升本公司研發組織先進設備暨模組發展二處資深處長章勳明先生為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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