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頻武嚇 台「第一擊」定義為「行使自衛反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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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09 月 21 日訊】帶您來看,共軍機艦連日踰越台海中線,越線的共機,數量、機種都增加,對中華民國空防構成嚴峻考驗。國防部指出,為彰顯中華民國愛好和平,不開兩岸之間「第一槍」,現在已經將戰備規定中的「第一擊」,定義為「行使自衛反擊權」,須在對方有明顯的敵對行為下,我軍才能開火,以避免「擦槍走火」,引發台海戰爭。

    立法委員 王定宇:「把這一個自衛權,再度提升到更明確的方式,也就是,面對共機共艦的開火、攻擊,那授權給第一線的指揮單位,來作處理。這一方面是,讓共軍的壓力提高,讓解放軍知道,你騷擾台灣,擦槍走火的時候,我們國軍一定會回擊,那二方面,也讓我們第一線的弟兄的安全,可以得到保障,免得一直,原來要請示到參謀總長、國防部長授權開火的話,這個作業流程每增加幾秒,對於在空中在海上的國軍弟兄來講,時間有時候是性命攸關。」

    王定宇表示,以國軍自衛反擊權取代第一擊,一方面增加共軍的心理壓力,讓對方更謹慎,另一方面也讓第一線國軍,安全更有保障。如果共軍對我們挑釁式的開火,依「行使自衛反擊權」,授權各軍種可以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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