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國慶案 馬總統:檢討追溯期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5月26日訊】江國慶命案,因為涉嫌刑求的軍官,超過10年的追溯期,沒被起訴,前國防部長陳肇敏不認錯,昨天下午還臨時到江家拜訪,江國慶母親拒絕見他,由於外界批評聲浪不斷,25日晚間總統也發表談話,要求法務部檢討追溯期。

江國慶案沉冤未雪,馬總統25日晚間再度表態。

中華民國總統 馬英九:

「有關追訴時效的規定,在這個案子的適用上,跟民間民眾合理的期待有些距離,希望能夠做一些通盤的檢討改進,我要求國防部盡快幫助江國慶家屬取得冤獄賠償,並且對失職的人員,追償他們應該負擔的部分。」

總統主動要求法務部,檢討追溯期的規定,因為14年前涉嫌刑求江國慶的9位主要軍方人員,超過公務員懲戒法的10年追溯期規定,全都獲得不起訴處分,和民意有很大的落差。

更不用提江家的感受,當年擔任空軍總司令的陳肇敏,想主動造訪江家,就吃了閉門羹。

江國慶母親 王彩蓮:

「我要告他們殺人罪,不承認(錯),他來做什麼?要承認錯才來啊!總統要來的時候,還前一天晚上通知,比總統還沒誠意。」

愛子承受不白之冤,做母親的堅持討公道,立委不分朝野,也把矛頭指向軍方。

民進黨立委 高志鵬:

「要追回他們(涉刑求軍官)的退休俸,要修法,甚至要追究責任。民進黨團,現在也在研擬告發狀,我們要具體告發,承辦的檢察官,是違反刑法125條,濫權不起訴罪。」

國民黨立委 羅淑蕾:

「(陳肇敏)只是蜻蜓點水式的去這樣的探望拜訪(江家),太沒誠意了。無論他(陳肇敏)到哪裡去,人家都把他當作一個殺人犯來看。」

國民黨立委 邱毅:

「你這九個人,實際上是辦案人員,125條的濫權追溯,或126條的凌虐人犯,甚至是殺人罪,它的追溯期都不是十年。」

江國慶的冤案,政府怎麼處理,各界都在看。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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