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維法干新聞自由?律師籲立專法處理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7月29日訊】在大法官認定社維法罰跟拍沒有違憲後,聲請釋憲的蘋果日報記者和律師隨後也召開記者會,除了表示遺憾,也強調,跟拍糾纏的定義難界定,認為從保護新聞自由角度上考量,台灣有必要立專法處理。

訴訟代理人 律師尤伯祥:「stalking(糾纏)的行為,在台灣目前已經到了必須處理的程度,所以他特別講說,要不要修法,或著是另定專法」

聽到大法官解釋,社維法罰跟拍合憲,訴訟代理的律師說,採訪「公益性」怎麼判斷?糾纏的定義難界定,應該立專法處理。

訴訟代理人 律師尤伯祥:「其實社維法第89條,實在是一條雞肋,對警察機關來講很麻煩,對你們新聞從業人員來講也不好用,對一般人來講,也不曉得是麼時候會被流彈打到的危險,因為他很不明確,所以,還不趕快把它廢掉」

而聲請釋憲的記者已經繳了1500元的罰鍰,對於台灣掀起採訪權與隱私權的辯論,他說。

蘋果記者 王煒博:「我是不想帶給甚麼麻煩,還是造成很大的問題,先要謝謝大法官可以受理,因為他受理,才會開這個法庭,然後變成一個議題,慢慢來,慢慢去改善,去達到以整個大環境新聞媒體業,想要達到的一個目標或一個理想」

眾所矚目下,釋憲結果出爐,雖然兩方反應不一,但也讓外界看到台灣維護新聞自由與人權的努力。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陳真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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