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遠:韓遣返法輪功 中共迫害延伸海外

【新唐人2011年10月14日訊】對於近期韓國遣返法輪功學員事件,追查國際組織負責人汪志遠博士表示,韓國政府的這一做法,喪失了基本道義,違反了國際法,是中共對法輪功迫害在海外延伸的又一個罪證。

“追查國際”負責人汪志遠表示,在這場長達12年的迫害尚未停止的情況下,韓國政府遣返中國法輪功學員,等於把已逃離危險的人再次推進火坑。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負責人汪志遠:

“第一,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屬於群體滅絕罪,迫害致死、致傷、致殘的人員更無計其數。從2000年到2003年,中共對法輪功學員滅絕人性的活體摘取器官,涉及23個省市自治區的許多大醫院,人數之鉅,情節之殘酷,是人類歷史上從來沒有過的邪惡。在這種迫害還在進行的情況下,韓國遣返法輪功學員,這無異是喪失了最基本的道義良知。”

“第二,韓國政府是《聯合國難民公約》簽約國,有責任執行《聯合國難民公約》,他們有責任和義務給法輪功學員予以保護。而遣返等於把已經逃離危險的人再次推進火坑,使他們面臨各種迫害的危險,甚至失去生命。”

韓國政府對外界宣稱,他們遣返的是普通的法輪功學員,而中共迫害的只是法輪功學員裡面的組織者。針對這一說法,汪志遠表示:

汪志遠:「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目的是要把這個修煉群體從精神到肉體上的消滅,從中共專門為了迫害法輪功而成立的610組織公布的,關於法輪功學員轉化的5個標 準,可以看出它的程度。1. 不再練習法輪功,也不再參加有關活動;2. 交出所有法輪功的書籍或資料或煉功的物品;3. 在公開場合要揭批法輪功學員的師父,控訴他所謂的罪行,要表明和法輪功決裂;4. 還要交代法輪功的活動和法輪功的有關連絡人員;5. 還要協助官方人員轉化其他沒有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當然,中共說它們是怎麼樣的春風化雨、怎麼樣關心,把他們又怎樣怎樣的好,但實際上它的轉化是用謊言加暴 力,迫使法輪功學員在精神死亡或肉體死亡之間做選擇,要麼你就是放棄法輪功的修煉,背叛自己的良知、信仰,那麼要麼你就要遭受多種的酷刑,直至迫害你致 死,所以在這種長期的、殘酷的這種迫害中,讓你選擇放棄你的正義良知、放棄你的信仰。」

汪志遠指出,中共610辦公室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即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作為這次鎮壓最重要的環節,貫穿了鎮壓的全過程,在迫害中起著關鍵作用。而「轉化率」則迫使人在精神死亡或肉體死亡之間做出選擇。 汪志遠例舉了法輪功學員陳剛在證詞中的一段表述:

“我當時被折磨到死亡的邊緣上,面臨著兩種選擇:死亡和屈服。屈服代表著背叛自己的人格和信仰,這一切所帶來的痛苦將超過死亡本身的痛苦。人在面臨死亡時,往往都很恐懼、痛苦;但是當你選擇屈辱的活著的時候,那種熬煎會使你寧願選擇死亡。因為你的人格被玷污了,靈魂不再純潔。那時人的感覺真是生不如死。” 這就是被韓國遣返的法輪功學員所面臨的現實,讓他們再處於那種生不如死的環境中,是多麼的不人道。」

汪志遠指出,追查國際嚴正告誡那些參與、協助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人員或組織,應該立即停止一切這種犯罪活動,對於韓國法庭遣返法輪功學員是中共對法輪功迫害在海外延伸的又一個罪證。

汪志遠:“從 2002年開始到2006年三月,法輪功學員向韓國的法務部申請難民身份,韓國並沒有發生類似的遣返和拒絕申請的事情。2006年3月以後,迫害法輪功首惡之一週永康訪問韓國以後,韓國對法輪功學員的態度就急轉直下,接連出現了遣返、拒絕難民申請一系列的情況。

2009年,又一個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李長春訪問韓國,之後對法輪功學員遣返、迫害的事件就更為加重。事實證明,韓國是在配合協助中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這種行為是為了迎合中共需要的一種政治行動,是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海外的一個延伸。”

汪志遠表示,對於「良知基金會」授予韓國總統李明博人權獎, 涉嫌倡導中共群體滅絕性犯罪,這件事的本身表明瞭該基金會的政治性質和助紂為虐的立場。

汪志遠表示:“這個良知基金會主席施奈爾,在韓國遣返法輪功學員受到國際各方面的譴責的背景下,對李明博總統在和平、人權方面的貢獻授予獎勵,這是一個大笑話。這個事情也清楚的表明瞭施奈爾等人的政治態度。

第一,他們倡導類似於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樣的群體滅絕性犯罪。

第二,他們做為一個人權組織的代表,或者是做為一個宗教的信仰團體來倡導這樣的犯罪,就已經喪失了他們所謂的、所說的那種信仰,也不具有資格代表那樣的組織了。

第三,施奈爾曾多次頻繁出入中國大陸,接受了包括江澤民等高官的接見,和中共的關係親密的超乎了一般組織和國際人士和中國的關係,這個是有點異常的現象。施奈爾本身和中共的關係是不好解釋的,他這次給韓國總統發獎,更證明了他倡導和協助中共迫害法輪功這種群體滅絕性犯罪,為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國際上叫好。”

汪志遠再次提醒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組織和個人,追查其罪行不分國籍、不分國界;目前追查國際已經完成了對中共大審判前的準備。

汪志遠:「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屬於群體滅絕罪,它損害的是人類最根本的道德良知,是對全人類的傷害。聯合國在《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中,明確規定了對這種 犯罪的管轄權是任何一個國家都具有的。追查國際全面收集、系統追查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罪證,為不久的將來進行的歷史審判提供證據。對一切迫害法輪功的相 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我們將追查到底,直至每個罪犯繩之以法。我們的做法就是,我們全面的收集、系統的追查所有參與迫害法輪 功的涉嫌犯罪者的犯罪罪證,也為將來,不久將來進行的歷史性的審判提供證據。那這個行動我們在成立以來,也得到了中國大陸和中國大陸以外的各界的正義人士 以及相關組織的支持,所以在這方面,我們已經取得了相當可觀的進展,那麼針對這些事情,我們追查國際將一如既往的追查一切迫害法輪功的罪惡,以及相關的組 織、機構和個人,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我們將追查到底,直至每個罪犯繩之以法。」

新唐人記者張子純美國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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