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新聞“打假” 與鉗制公民自由言論

【新唐人2011年11月16日訊】上個月底,中共才發出嚴格控管網路信息的指令,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中共新聞出版總署又發動新一輪對新聞出版業的“打假”行動,這次管控範圍更大,包括所有的新聞出版領域。有媒體工作人員認為,如此接二連三在新聞出版領域發動所謂“打假”,顯示中共對新聞的鉗制更加嚴厲。

中共“掃黃打非”辦公室、新聞出版總署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從11月10號起到12月底,在全中國組織開展打擊非法報刊專項行動,這項行動的重點是打擊非法報刊、非法報刊機構、假記者和假新聞。

華龍網傳媒公司簽約公益歌手楊銀波:「我覺得新聞本身沒有那麼複雜,它就是要真實、迅速即時,要做到這樣的條件,它儘可能的去還原事實真相,去接近、追問、挖掘事實真相,那這樣的新聞不管它在哪樣一個媒體上出現,它就是一個真的新聞,這才是根本的。」

前《中國民營》雜誌記者、專欄作家劉逸明表示,在沒有新聞自由的中國,甚麼是真新聞?甚麼是假新聞?他說,公民記者也是記者,這不需要官方欽定的。

專欄作家劉逸明:「沒有官方的記者證,你不能說他就不是記者,實際上很多官方媒體,他們也就只有單位發的記者證,他們沒有新聞總署發出來的記者證,按照他們所謂的標準,都算是假記者,那實際上,這些假記者,官方的假記者比真正的他們認為所謂的假記者多多了,他們不會去懲罰那些人,他只會懲罰這些公民記者。」

這項被外界批評為鉗制新聞自由的“打假”行動,在一些獨立媒體人看來,多是借題發揮,利用一些社會現象為藉口,目地是加強對新聞和互聯網行業的控制。

人權組織“自由之家”最新年度新聞自由評估報告指出,中國加強了對傳統媒體和互聯網的控制。在2011年新聞自由評級報告中,中國的新聞自由度在196個國家當中倒數13,排名第184。

而中共新聞出版總署還要求,新聞機構須建立健全虛假失實報導的糾錯和更正制度,完善虛假失實報導的責任追究制度,杜絕虛假新聞的產生。

專欄作家劉逸明:「很可笑,官方的假新聞比民間的假新聞多多了,很多時候官方都鼓勵媒體作假新聞,只要是對官方形象有利的,對官方的利益有利的,假新聞他們就會鼓勵。象新華社,新華社的假新聞是做得太多了,每天都在做假新聞,但是,因為他是官方的喉舌,沒有人會對它怎麼樣。」

有網友質問,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壟斷的每晚“新聞聯播”就是真新聞嗎?

對此,劉逸明表示,中共自己的假新聞,目的就是想愚弄老百姓,維護政府和官員的形象,他認為中國要有真新聞,那就得讓媒體獨立,讓公民有選舉官員的權利,再來就是停止打壓那些做良心新聞的記者。

日前,以調查報導聞名的《財經》雜誌,因政治壓力,解聘資深調查記者楊海鵬。因為過去一年,楊海鵬在他的微博揭露上海公權力濫用,將他的妻子梅曉陽冤判入罪4年,楊海鵬把各種的枉法行為曝光,因此被迫辭職。

新唐人記者朱智善、黃容、薛莉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