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以間諜罪起訴史諾登 要求香港拘留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6月22日訊】新聞一開始,先來帶您關心,美國聯邦檢察官提交了一份密封的刑事申訴書,以間諜罪和盜竊政府財產罪,控告前美國國家安全局合同工、前中情局僱員史諾登,同時,還要求香港以臨時逮捕令,將史諾登扣留。

美國檢察官是在維吉尼亞州東區法庭,向史諾登(Edward Snowden)發起這一訴訟的。史諾登的前雇主,國防承包商博思艾倫諮詢公司(Booz Allen Hamilton)的總部就是位於這個司法管轄區。

同時,香港蘋果日報指出,香港警方已經為史諾登提供一棟安全的房子來保護他。

不過,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22日拒絕透露細節,只說香港會按照法律處理。

美國政府表示,這些監控項目對於防止恐怖襲擊是很必要的。美國國家安全局局長亞歷山大(Keith Alexander)表示,國家安全局的情報收集項目,自9‧11以來已經阻止了超過50起潛在的恐怖襲擊。

29歲的史諾登上個月離開他在夏威夷美國國家安全局(NSA)系統管理員的工作,飛往香港,然後向《華盛頓郵報》和英國《衛報》公開了美國國家安全局的內部文件。

美國政界紛紛譴責史諾登洩露的文件危害了國家安全,同時開始擔憂他與中共的關係,懷疑他是中共的間諜。

史諾登6月9日曾向英國《衛報》公開了自己的身份,隨後從公眾的視野中消失。美國檢察官這次提出刑事申訴,使得美國有了引渡他的法律依據。

美國檢察官可以在60天內,再提交一份起訴書,然後進一步要求將史諾登從香港引渡回美國受審。

新唐人亞太電視 國際新聞部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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