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涉貪醜聞 港議員促儘速澄清

【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10月31日訊】香港特首梁振英日前遭澳洲媒體揭露在參選時出售戴德梁行控股公司,並與買家司澳洲公司 UGL 達成協議,出任特首後收取了5000萬元,有議員在立法會提出質詢,是否涉利益衝突。

提出質詢的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表示,梁振英涉貪醜聞至今仍有不少疑雲未解,例如有報導指出梁振英現時仍持有戴德梁行日本分公司的股份。

香港立法會議員 何俊仁:「該公司的一個重要的客戶的大股東,也是本港一間電視臺主要股東,有市民因此質疑行政長官在本地免費電視臺服務牌照(下稱免費電視牌照),的審批事件有否利益衝突。」

何俊仁要求當局澄清特首是否按相關規定申報利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回應稱,梁振英上任時已按照基本法規定,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有議員表示質疑。

香港立法會議員 毛孟靜:「公眾聽到的觀感就是梁振英起碼違犯了商業的誠信,而我的問題是他實在繳錢的時候,足足四百萬英鎊,即是五千萬港幣。根據現在司長的說法,是不屬於財產,又或者不需要申報。」

根據資料,梁振英仍需履行與澳洲公司的顧問合約,質疑他違反行政會議守則的精神。

新唐人記者 林秀宜 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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