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律政司稱研《禁蒙面法》 楊岳橋質疑法理依據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9 月 13 日訊】香港反送中運動,邁入第四個月,港府除了動用三萬警力營造白色恐怖,未來是否將另立法律,打壓示威者,引發關注,香港律政司長鄭若驊,先前透露,正研究《緊急法》和《禁蒙面法》來應付香港民眾的抗爭行動。香港公民黨黨魁、執業大律師楊岳橋質疑其法理依據。

身為執業大律師的楊岳橋表示,由港英政府1922年制定的《緊急法》,只在六七暴動時使用過,而《禁蒙面法》則是由《緊急法》滋生出來,質疑兩者和九七後的《基本法》相違背。

香港公民黨黨魁、執業大律師 楊岳橋:「《基本法》裡面,對於香港最基本的人權、集會自由、通訊自由等等等等,都是有最基本的保障。因為《緊急法》本身在(九七)回歸之後是沒有在法庭上測試過的。因為《緊急法》而生出來的這個蒙面規例,或者是《禁蒙面法》也好,本身也都是依附著這個未經歷過法律挑戰,未經歷過人權挑戰的《緊急法》。所以它能不能經得起法庭的考驗呢,我是有一個懷疑。無論如何,一定會有人在法律上挑戰《緊急法》的法律基礎。」

即使政府強行立法,能否有效執行也是一個疑問。

香港公民黨黨魁、執業大律師 楊岳橋:「我就說法不治眾這一點,當如果有一千人,一萬人戴著口罩,那警方怎麼辦?是不是將每個人都抓起來?怎麼抓啊?如果這個法律是不能執行的,這個法律本身就有問題。」

他強調,不應該用法律的工具去處理一個政治的危機,政治問題應該政治解決。

新唐人記者梁珍、王偉明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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