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泛民派籲改革公安條例 黃之鋒:當務之急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2 月 02 日訊】帶您關心香港,今天泛民派政治人物召開記者會,針對香港現行的公安條例,提出草案,呼籲應該進行改革。議員區諾軒表示,國際社會、包括聯合國都指出,香港應該要有順應國際公約的人權地位,香港的公安條例,遭到聯合國批評,定義過於廣泛。

香港立法會議員 區諾軒:「他說公安條例的的某些詞語,例如擾亂公共場合的秩序,或者非法集會,其實會造成對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過度限制,也都有機會出現例如很多被捕人士受到起訴,其實大家會看到在反送中運動以來,我們有很多人被控非法聚集,嚴重的被控暴動,很多時候為什麼警察會有基礎去濫暴濫告我們的示威者,都是基於真的很像聯合國講的,定義太廣泛。」

香港眾志祕書長 黃之鋒:「國際社會在通過法案之後,當陸續各國非常關注香港的人權以致人道災難的時候,其實公安條例的的改革,以至將暴動罪及非法聚集的罪名的起訴門檻提高,將這個監禁刑期下降,絕對是當務之急,刻不容緩。」

好,香港《公安條例》第18、19條,是關於非法集結罪及暴動罪控罪定義和最高刑期。黃之鋒提出,應該等立法會充分討論現在的公安條例後,再決定是否繼續無差別、大規模起訴抗爭者,黃之鋒認為,如果這個草案有機會被修改,抗爭者被起訴的狀態會撤銷。並指出,荔枝角關押的一兩百人,都還沒審訊,就被關在監獄裡面,政府當局和律政司應該仔細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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