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保母姊妹遭起訴!最重可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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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24 年 04 月 18 日訊】劉姓保母和妹妹,涉嫌凌虐男童致死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起訴劉姓保母姐妹兩人。因為案件涉及兒少法,刑期加重二分之一,刑度最少15年起跳,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一歲男童剴剴,去年12月遍體鱗傷送醫不治,檢警查出兒福聯盟的劉姓保母,和同是保母的妹妹,竟涉嫌聯手虐兒致死,全案偵結起訴。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 蔡偉逸:「劉姓被告二人均提起公訴,所犯罪名為刑法,凌虐兒童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以上兩罪並因依兒權法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劉姓保母和妹妹兩人,涉嫌在去年9月到12月23日期間,疑似因剴剴哭鬧不休,不但用各種方式體罰,甚至害男童營養不良,在長期的虐待下,造成皮下軟組織壞死,引發休克性死亡。

    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 蔡偉逸:「被告二人於照護期間,竟用繩索、布條綑綁被害人的四肢頭部,將被害人身體部位對折綑綁,期間如遇被害人哭鬧,即以腳踹、毆打、大聲斥喝及怒罵被害人,或從背後推被害人去撞牆,劉姓保母更將冰箱廚餘等不新鮮的食物,打成泥狀之後餵食被害人,甚至每天只供一餐。」

    針對犯行,劉姓保母坦承凌虐致死,保母妹妹只承認有從旁協助,並沒有下手凌虐,兩人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凌虐致死等罪起訴,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聲音來源)男童親友 林先生(變音):「犯行的部分我們當初,檢察官在問我們的意見的時候,我們都有跟他講,當然是以最重的(刑度)下去判。」

    劉姓姊妹檔,涉犯兒少法,得加重其刑二分之一,至於親友口中最大幫兇的陳姓社工,涉及過失致死以及偽造文書罪,則是另案偵辦中。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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