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民主記憶 蔡瑞月舞社籲北市依文資法簽約合作

【新唐人亞太台 2024 年 05 月 07 日訊】歡迎回來。台北市的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1953年由蔡瑞月買下承租權後使用至今,後來由台北市府委託蔡瑞月文化基金會經營。6月,雙方合約即將要到期,北市文化局計畫公開招標。今天(7日)民團開記者會,呼籲台北市府遵行《文資法》締結平等合作。

充滿歲月痕跡的日式木造建築,幾乎完好無損,看得出來被使用者用心維護。這是台北市定古蹟——蔡瑞月舞蹈研究社。現在,面臨公開招標委外經營,蔡瑞月文化基金會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希望以合作經營取代商業模式經營,卻遭文化局拒絕。

政大台文所兼任助教 周馥儀:「過去的文學家、藝術家,他運用這一塊空間,去為台灣開創出重要的文化藝術資產。讓縣市主管機關可以依照文資法第21條之4,可以跟傳承精神團體,互相訂定一個平等無償的簽約合作。這是台灣民主進步的一個重要的展現。」

台灣人權促進會資深研究員 施逸翔:「文化,絕對不是一個,價值九億的一個商業經營的一個土地而已。」

文化界及民間團體齊聲援,看重的,是這個空間的歷史意義。蔡瑞月是台灣從事舞蹈工作的先驅。1947年,嫁給戰後來台的中國詩人雷石榆。1949年,雷石榆因匪諜案被遣返中國,蔡瑞月也被囚禁綠島三年,出獄後持續從事舞蹈創作及演出。是50年具有代表性的政治受難者。而蔡瑞月舞蹈研究社,雖在1999年被列為市定古蹟,卻遲遲沒有從商業用地變更為古蹟保存用地。蔡瑞月文化基金會批評蔣市府,漠視歷史。

蔡瑞月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蕭渥廷:「我們從來沒有看過,台北市長(蔣萬安)有對這個議題,有隻字片語的自己的表達,完全對於這一個古蹟,非常的漠視,這個是我們的歷史,我們的文化,那是一個重大的危機。」

基金會呼籲北市府,遵行《文資法》締結平等合作。但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回應,目前這塊土地沒有任何區計畫、或都市計畫的變更。澄清文化資產保存,沒有以商業利益來考量。

新唐人亞太電視 王冠霖 黃彥菱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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