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無線總經理涉貪案 東區法院提堂

【新唐人2010年9月23日訊】香港無線電視總經理陳志雲等三人涉嫌貪污,串謀詐騙一案,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三人均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轉交區域法院審理。

香港無線電視總經理陳志雲及其助手叢培崑,連同無線電視營業部高層陳永孫。21日上午先後抵達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法庭宣佈三名被告此次均無須答辯。主控官在庭上表示,保釋金額維持不變,但由於案情嚴重,要求法庭增加兩項保釋條件,包括被告不准接觸控方證人及不准離開香港。

陳志雲的代表律師表示,陳志雲雖被停職,但仍需向電視臺管理層匯報工作。同時11月還有兩項活動需要外出,因此不適宜增加主控方要求的保釋條件。

法官最後批准3人各以10萬元保釋,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干擾控方證人。3人雖可離境,但需於離境前24小時通知廉政公署,並提交目的地和航班等資料。

廉政公署於今年3月展開“威遠行動”,拘捕陳志雲等5人。經半年調查,上週四正式以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刑事罪行條例》和串謀詐騙罪落案控告其中3人。

法官宣佈將於10月19日再次提堂,將案件轉交區域法院,並透露控方將會傳召52位證人出庭作證。

新唐人記者辛玲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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