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強制標產地 攤商反應兩極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9月7日訊】從9月12日下週三起,衛生署將全面強制賣牛肉的店家,包括賣場到傳統市場,店內需標示牛肉原產地,從20日起,進一步要求所有牛肉食品的外包裝,也都得跟進標示,否則就要開罰,不過,「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10ppb」卻沒有同步公告,衛生署回應,因為澳洲、加拿大要求豬肉也應該訂定殘留標準,要等對各國答覆完後才會再行公告。

傳統市場賣台灣牛的老店,不見攤位上掛出牛肉產地,但熟客買得很安心,聽到下週三起,賣牛肉的店家都得標示牛肉產地,老闆頗不以為然。

攤商:

「他買久了,一看就知道了嘛,標示就配合就好了嘛。」

新制即將上路,賣滷味的店家,則是老神在在,這整塊滷牛肚,還有腿筋,油亮油亮,攤子上顯眼的告示牌標名,牛肉全來自澳洲。

攤商:

「一、二十年前(就標示)了啦。(所以也是要讓客人比較安心?)對對對。而且它(滷澳牛)也會比較好吃。」

衛生署規定,從9月12日起販售牛肉場所,包含量販店、賣場、超市、便利商店、傳統市場,都需以卡片、菜單、標籤或告示牌,強制標示肉品產地。

9月20日起,食品內含牛肉的包裝,也要跟進標示,而且字體不得小於2cm,業者若應標示未標,開罰3~15萬元,標示不實,開罰4~20萬元,但外界好奇,原本預期會同步公告「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10ppb」,衛生署卻臨時喊卡?

食品藥物管理局組長 蔡淑貞:

「公告因為是牽涉到產品的一個貿易的部分,所以我們也同時通知世界貿易組織,在通知各國之後,我們在萊克多巴胺的殘留標準,是有接獲來自其他國家的意見,所以目前我們是正在回覆這些意見當中。」

說是因為澳洲、加拿大質疑,為何豬肉不能開放萊克多巴胺,要先回復才能公告,但這是不是代表,豬肉也可能考慮瘦肉精解禁?留給外界想像空間。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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